从短期滞在变更为配偶者签证
~不回国可以变更吗?~
从短期滞在的变更策略
"回国一趟"还是"直接尝试变更"。
根据剩余在留期限,策略会有所不同。
A. 认定证明书路线
优点:正规手续,一定会被受理。
缺点:审查期间在留期限不延长(无特例期间)。期限到了需要先回国。
超时风险大
B. 直接变更路线
优点:审查期间在留期限延长2个月(有特例期间)。可以继续留在日本。
缺点:原则上不可。需要在窗口"交涉"。可能不被受理。
不被受理的风险
判断要点:特例期间的有无
认定申请 (A)
即使申请了...
期限不延长
→ 回国
vs
变更申请 (B)
被受理的话...
期限延长!
→ 继续在留
※B的"直接变更"因管辖不同而应对各异。
强烈建议咨询专家。
"结婚前以短期滞在入境,在日本期间结婚了。想直接变更为配偶者签证继续在日本生活!"
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手续呢?
大致有两种方法,各有风险。
方法A:取得认定证明书(COE)
先申请"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",获得后再申请"变更许可申请"。
【最大的问题】
认定申请不享有"特例期间(审查期间的在留期限延长)"。
审查通常需要2个月。
也就是说,如果短期滞在的期限即将到期,在等待审查结果期间期限就会过期,构成超期滞留。
这种情况需要在期限前先出境,在本国收到认定证明书后再来日本。
方法B:直接尝试"变更申请"
不通过认定证明书,直接进行"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"。
【优点】
变更申请享有"特例期间"。
只要被受理,即使短期滞在期限到期,审查期间最多可以合法在日本停留2个月。
【高门槛】
原则上不允许从短期滞在变更。
但如果有"不得已的情况"则可以例外允许。
因结婚而变更有先例被允许,但需要在窗口说明情况,交涉让申请被受理。
总结
方法B(直接变更)的交涉因管辖入管的不同而应对各异,判断较为困难。
无论如何,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确实准备好材料、选择最佳路线,因此强烈建议咨询专家。
